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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逸飞遗产案首开庭 遗孀、律师到场长子缺席
《长城在线》
2006-1-18 10: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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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逸飞遗产案昨在沪首次开庭———
谁也没想到“陈逸飞遗产案”会以这样的状态开庭:昨天下午2点,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第32法庭,原告席上坐着陈逸飞遗孀宋美英请来的三位律师,被告席上却空空如也———陈逸飞长子陈凛及其律师均未到庭,被告方称“法院诉讼文书未送达”。陈凛律师称,若法院未完成诉讼文书送达程序,被告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出庭。
去年11月7日,宋美英携幼子陈天向市第一中级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陈逸飞长子陈凛“依法分割遗产”。宋美英一方的遗产分割意见拟定为:陈逸飞生前拥有股权的公司共计11家,凡是2000年陈、宋结婚前取得的财产和股权均一分为三,宋美英、陈凛、陈天各三分之一;凡是2000年婚后取得的财产和股权,先由宋分一半,余下一半三人均分。
昨天下午2点,该案首次开庭,法庭原本打算主持双方交换证据并质证。原告方一排坐着张鲤庭、潘复棣、贾来三名律师,被告席上却空空如也。原定的原被告双方质证程序只能改变。直到下午近3点法官核对完原告证据时,被告方一直无人出现。
那么,“法院诉讼文书未送达”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记者了解到,法院立案后曾将有关诉讼文书送至陈凛在上海的家中,当时陈凛本人不在家但家人在,于是,法官以留置方式送达,履行相关手续后将文书留在了陈凛家中。但是,陈凛一方认为法院没有完成送达程序。
昨天,原告方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地对被告方缺席表示不解。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被告方陈凛的电话,对于是否收到过法院诉讼文书,陈凛不置可否。
随后,记者致电陈凛的律师李小龙。李认为,若法院未完成诉讼文书送达程序,被告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出庭。陈凛是美国国籍,我国民诉法没有明确外籍人士是否适用留置送达,因此法院的留置行为对陈凛是否有效尚待讨论。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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