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财经新闻
|
科技新闻
|
教育新闻
|
军事新闻
|
体育新闻
|
社会新闻
|
市县新闻
  经济动态 黄华华:广东要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发展既定目标
入世之后 商务部:反对日本再次延长中国出口毛巾调查期限
政策导向 建设部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规范建筑市场
消费广场 中国消费物价指数处于理想区间 近期不会有通缩
 


  您的位置:首页>>经济>>正文
 

鼓励企业走出去 福建放宽境外投资外汇使用条件

《长城在线》 2003-5-15 9:11:42


  中新社福州五月十四日电(记者孙贤迅)为鼓励福建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福建省再度放宽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条件。
  福建省原来规定,境内投资者向境外投资或其它投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今后,除公司法人这一主体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项目或境内投资主体,包括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或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带料出口加工、全部以实物投资的项目可以不受投资比例的限制,获得外汇使用权。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还授权厦门经济特区对辖内境外投资项目的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凡境内投资者出资一百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厦门外汇管理分局进行境外投资资金来源审查,报福建分局备案;超过一百万美元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今年,福建成为中国六个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国家划拨二亿美元外汇指标支持福建企业到境外投资兴业。
 
( 稿件来源: 中新网 )
 
 
相关新闻
 

     

 



|
网站简介|地址电话|招聘信息|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